中共光泽县委党校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光泽代理处(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杭中路13号荣兴花园7幢C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B-[TP]-202505016
项目名称:中共光泽县委党校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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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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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光泽县委党校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200000.00 |
2000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附件”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光泽代理处(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杭中路13号荣兴花园7幢C209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光泽代理处(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杭中路13号荣兴花园7幢C209室光泽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光泽代理处(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杭中路13号荣兴花园7幢C209室光泽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转账账户
开户名: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帐号:4312803646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中共光泽县委党校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协和路3号
邮编:354100
联系人:饶俊强
联系电话:13616975642
2、代理机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301号1#楼四楼403室
邮编:350000
联系人:康扬志
联系方法:0591-8326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扬志
电话:0591-83260091 18030329968